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用品(防护
铅衣)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用品(防护铅衣)采购项目(三次)以询价方式选定优质供应商,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用品(防护铅衣)采购项目(三次)。
2.采购编号:LXQRMYYCG—002。
3.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4.交货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
5.采购预算价:5.85万元(伍万捌仟伍佰元整)。
6.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 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元) |
1 | 分体防护铅衣 | 型号:中号(M) 超柔软式,含铅衣(铅衣为无袖),铅帽,铅围脖,铅围裙,铅裤叉,铅眼镜,含铅当量≧0.5mmpb-- | 5 | 套 | 4500.00 | 22500.00 |
2 | 连体防护铅衣 | 型号:大号(L) 超柔软式,含铅衣(铅衣为长袖),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含铅当量≧0.5mmpb-- | 9 | 套 | 4000.00 | 36000.00 |
合计: | 58500.00 |
7.质保期:2年。
二、响应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应资质,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可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305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261号)处获取询价文件,时间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00领取。供应商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领取询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采购人不收取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等任何费用。投标单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305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供应商须知要求密封的、或加写标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261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权,13988312581。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8日